據南方網報道,29日,《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獲得廣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這意味著,經過半年多的立法議程,這部地方性法規(guī)終于塵埃落定,并將有實施日程表。并且這也將成為也是全國第一部對五類車開展管理的法規(guī)。
記者梳理發(fā)現,在經過28日人大常委會的審議后,《規(guī)定》相較提交人大審議的三審稿進行了幾處修改。其中,《草案表決稿》第十二條摩托車通行管理辦法條目中,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qū)域(含所指路段)范圍增加了“廣州火車南站”。也就是說,除了禁止通行的路段外,廣州大學城與廣州火車南站區(qū)域范圍也禁止摩托車行駛。
此外,《規(guī)定》第五條調整為“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擴大和優(yōu)化公共交通網絡,指導區(qū)人民政府推廣使用社區(qū)便民交通工具,完善短途公共交通接駁系統(tǒng)!眲h除了三審稿中“推廣公共自行車的使用”的內容,回應了分組審議中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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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以下車輛、滑行工具禁止上道行駛
。ㄒ唬┢囱b、非法加裝和改裝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
。ǘ┪丛趶V州市注冊登記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但持有廣州市臨時通行標識的除外;
。ㄈ┪丛趶V州市注冊登記的摩托車,但特定時間在劃定區(qū)域過境通行的除外;
。ㄋ模┬罅;
。ㄎ澹╇妱营気嗆、電動平衡車以及其他滑行工具;
(六)廣州市禁止上道路行駛的其他車輛、滑行工具。
。ǖ诙椧(guī)定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臨時通行標識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三項規(guī)定的通行時間和區(qū)域由市公安機關提前十五日向社會公布。)